這禮拜看診的時候,遇到兩位病人跟我詢問「減重手術」,一位BMI 30,微胖,一位其實體重在標準範圍,但他還要更瘦,想去手術。
兩位都被我勸退了。
有比較不傷身體的方式,為什麼要選擇在自己身上動刀呢?
針對減重,如果以侵入身體的程度來分類,我們可以簡單分成三大類:「非侵入式」、「微侵入式」、「侵入式」三大分類。
非侵入的就像是飲食、運動、保健品、藥物等等;微侵入的有胃鏡水球、胃鏡肉毒;侵入式的就是手術類,像切胃、縮胃、繞道等等。
我的觀念是「越不要動到身體越好」,手術是最後不得已的選項,如果BMI>35,試過其他非侵入式的療程後(前提是有對症下藥)之後都沒瘦,那我們再來討論手術。
糰長看過太多手術後復胖的病人,已經花了大錢開刀、承擔手術麻醉的風險(如果麻醉睡著後就沒有醒來呢?)、經歷術後恢復期的出血疼痛、還要忍受長期副作用(腸沾黏、慢性便秘、貧血、骨質疏鬆…),結果最後還是走回飲食藥物控制,那為什麼一開始要讓自己受那麼多苦呢?看了真的很心疼病人。
其實只要找到問題後「對症下藥」,非侵入的減重方式就能得到很好的效果了,真的不要讓自己的身體去受罪了。